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办理丧事指南
|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告知信息 |
告知逝者生前所在单位和所在校区的离退休办公室 |
亲属告知 |
2 |
运送遗体 |
结清医疗费(家中去世无此项) |
亲属办理 |
开具《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在家里去世的报告120或校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
联系殡仪馆派接运车,护送遗体。 |
3 |
发布讣告 |
逝者生前所在二级单位撰写和发布讣告 |
|
4 |
吊唁和慰问 |
有关单位领导到家中吊唁,在异地去世的老同志,可通过发唁电唁函,或打慰问电话。 |
|
5 |
办理遗体 火化手续 |
带《死亡证明书》和逝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火化证》。 |
亲属办理 |
向殡仪馆预定告别时间、告别厅、遗体火化时间 |
定购骨灰盒 |
6 |
购买墓地 |
携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前往陵园墓地洽谈,也可委托代办。已取得《墓地证》的除外。 |
亲属办理 |
7 |
告别仪式 |
告别仪式程序:默哀(放哀乐);向遗体(遗像)行三鞠躬礼;瞻仰遗容;慰问家属 |
|
8 |
火化遗体 |
火化遗体,处理花圈和遗物。 |
亲属办理 |
9 |
安放骨灰 |
安葬或者寄存骨灰 |
亲属办理 |
10 |
领取丧葬费 和抚恤金 |
1、信息登记。家属将去世人员信息(包含姓名、人事号、去世时间)发送至邮箱:gxb@whu.edu.cn进行登记。2、签字确认。人事部工薪办将《抚恤丧葬费用核算及相关抚恤政策告知书》回复至家属邮箱,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自行打印或现场签字)。3、开具丧事从简证明。家属携身份证、户口本、告知书、死亡证明等材料就近到离退休工作处各区办公室办理。4、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家属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部工薪办。收到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抚恤金和丧葬费用发放到去世人员工资卡或家属指定的银行卡。 |
亲属办理 |
说明:
1. 坚持丧事从简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开追悼会,可进行简短的遗体送别。遗体送别活动不宣读唁电、唁函,不致悼词,不介绍生平,家属不致答谢词;一般程序为默哀(放哀乐),向遗像(遗体)行三鞠躬礼,瞻仰遗容,慰问亲属。对逝者生前关于丧事简办的愿望或家属要求丧事简办的,应充分尊重和支持。
2.上述流程,可根据逝者的遗愿、亲属的要求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各事项之间不完全存在先后顺序,可交叉、同步进行。
3.离退休工作处各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电话:
一区办公室: 李雪莉 13072754289
二区办公室: 舒 悦 13476150155
三区办公室: 李 兰 15926423044
四区办公室: 舒 坦 13476048515
4.武昌殡仪馆电话:接运遗体87444444,服务台87494992。
汉口殡仪馆电话:接运遗体85444444,服务台85887777。
5.丧事一条龙服务电话:廖师傅 15927467815,魏师傅 18971635065 ,柯师傅 1354515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