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洪山区养老福利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4-09-24      点击量:

【武昌区、洪山区养老福利政策】(一)高龄津贴、百岁福利

离退休工作处为了方便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特别是辖区内高龄、空巢、孤寡、独居老同志对武昌区、洪山区民政局推出的多元化养老福利政策的了解与掌握,特联合武汉大学文理学部社区、信息学部社区对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指南进行了编辑整理。具体政策如下:

一、武汉市高龄津贴汉市高龄津贴

(一)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或属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且年满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分为三档:

1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三)发放时间:各社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季度发放。

(四)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银行卡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前往就近社区申请并登记个人信息。

二、百岁老人福利

(一)服务对象: 当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项目内容: 百岁老人每年可享受春节慰问、生日慰问、定期体检关爱活动。标准分别按每人500元安排。


联系方式:

武昌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 027-8529000524小时热线)

武昌区珞珈山街道养老咨询电话:027-87490539

武昌区珞珈山社区咨询电话:027-68762519


洪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办公室电话:

027-87293032 027-87293156

洪山区信息学部社区咨询电话:027-87387288


注:具体政策详情以各街道、社区解释为准


【武昌区、洪山区养老福利政策】(二)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常住本区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类别对象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

第一类:低保低收入中失能老人;

第二类:低保低收入中80周岁及以上的;

第三类:重点优抚、计生扶持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

第四类: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且重度失能的;

第五类: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符合以上条件的老人通过评估机构进行分值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的分值发放100-800元服务补贴,此补贴是居家服务补贴,仅供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时给予补贴,不能提现使用,以电子货币形式充值到老人“互联网+居家养老”统分结合平台个人账户或老年人电子钱包中。服务补贴的使用期限以自然年进行核算,一年届满未使用完的补贴自动清零。对市内户籍发生异动的老人,在异动发生的次月,按新账户充值,原账户清零。老人去世,账户清零。


【武昌区、洪山区养老福利政策】(三)居家适老化改造

一、改造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常住,年满60周岁及以上,满足以下几类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

1、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

2、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3、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重点优扶对象等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高龄或失能的老年人。

改造补贴对象中的高龄老年人指年满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指按照我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分值在30分以上的老年人。

注意事项:已进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床位改造、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基础适老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全额支持。具体补贴标准请咨询各社区。


【武昌区、洪山区养老福利政策】(四)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老人及家属的经济负担,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由武昌区、洪山区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出资为辖区内长期居住的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60周岁(含)以上长期居住在武昌区、洪山区户籍老年人。

二、承保期限: 武昌区:2024713-2025713

洪山区20231211-20241210

三、报案方式:

1、专职报案: 武昌区:全国统一服务专线电话027-95500 洪山区:全国统一服务专线电话027-95518

注:坐席人员全年365× 24小时受理出险报案,报案成功后由坐席人员通知服务小组成员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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