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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6-12-02      点击量:

各基层老年协会:

助老帮困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更是我们离退休工作、老协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传统做法。按照惯例,每年分两次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现就今年上半年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和配偶患重大疾病,本年度医疗费自费部分达两万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离退休教职工家庭在本年度因遭受灾害而损失重大,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3.离退休教职工家庭长期生活困难,人均生活费在武汉市“低保线”以下的(目前武汉市低保最高标准:每人每月621.6元)。

二、申报流程

1.各基层老年协会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摸底,经基层老协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拟申报人选,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并于6月15日前交所在校区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离退休工作处召开主任以上干部会议讨论商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报学校审批。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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