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2016年离退休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武汉大学第三届“十佳老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和优秀基层老年协会会长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武汉大学第三届“十佳老人”10名,先进基层老年协会10个,优秀基层老年协会会长10名(被评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的会长为优秀基层老年协会会长的当然人选)。
二、评选条件
1.十佳老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以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正确看待党内风气,正确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
(2)为党和国家及学校发展作出新贡献,如:继续从事教学科研、著书立说、社会咨询、科技推广等工作,曾获得有关单位表彰奖励;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弘扬革命传统、教学督导、大学生党建、指导大学生社团活动、大学生就业、大学生健康与心理咨询、资助贫困生等方面做出了成绩,受到有关单位表彰奖励;积极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和意见被学校和有关单位采纳,产生重要影响;热心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反响好;担任学校关工委和基层关工委、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学校老年协会和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涉老组织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奉献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做出了重要贡献;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老年志愿活动,主动关心和帮助失能、高龄、空巢和家庭经济困难老人,为创建和谐校园和文明社区做出了成绩,事迹感人。
(3)退休时间在两年及以上。
2.先进基层老年协会
(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充满活力,工作得力,凝聚力强;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2)注重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组织老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老同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组织老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老同志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学校党委和校老年协会的工作部署,积极谋划并组织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本单位特殊困难老同志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
三、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要与学校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离退休工作处和校老年协会开展的“学术科技成果展览评奖”活动、“我看武大这几年”的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促进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各单位根据表彰条件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可自荐1名“十佳老人”或者1个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填写《武汉大学“十佳老人”申报表》(附件1)或《武汉大学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A4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电子版1份),于2016年9月30日前交至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平
联系电话:68761214
电子邮箱:ltx@whu.edu.cn
附件:1.武汉大学“十佳老人”申报表
2.武汉大学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申报表
武汉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武汉大学老年协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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