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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 2017-03-01      点击量:

全校离退休老同志:

经与校财务部、离退休工作处协商,现已确定进行今年第一次离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如下:

1. 工 学 部:地点:工学部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 3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3月14日下午2:00-4:00;

离休干部: 3月14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人员:3月14日上午10:00-11:00。

2. 信息学部:地点:二门诊2楼

退休人员: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离休干部:3月16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人员: 3月16日上午10:00-11:00。

3. 医 学 部:地点:医学部教工食堂二楼(老干活动中心)

退休人员:3月17日9:30-11:00,3:00-4:00;

离休干部:3月17日上午8:30-9:30;

80岁以上人员:3月17日下午2:00-3:00。

4. 文理学部:地点:校医院本部5楼

退休人员: 3月20、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3月22日下午2:00-4:00;

离休干部:3月22日上午8:30-10:00;

80岁以上人员:3月22日上午10:00-11:00。

此次报销医疗费的收据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报销时请携带本人校内新病历、转诊单及收据(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院就诊病历、特殊检查报告单、取药电脑处方附联或治疗明细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医院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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