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同志的方针政策,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大党字〔2017〕36号)精神,学校每年分两次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现就2018年上半年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离退休教职工本人或配偶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住院医疗费报销后自付部分和自费额度较大,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2.离退休教职工家庭在本年度因遭受灾害而损失重大,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3.离退休教职工家庭人均生活费较低,长期生活困难。
二、申报流程
1.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摸底,确定拟申报人选,填写《武汉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表》,并于6月20日前交所在校区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2.离退休工作处召开主任以上干部会议,讨论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报学校审批。
三、发放困难补助金
学校批准后,离退休工作处会同分党委(党总支)向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发放补助金,及时把党的温暖和学校的关怀传递给离退休教职工。
附件:武汉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表
武汉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8年6月6日